Dennys插卡式USB/MP3隨身喇叭(U11)


話說各位在選擇Dennys插卡式USB/MP3隨身喇叭(U11)的時候除了功能和價格還有廠牌,

Dennys插卡式USB/MP3隨身喇叭(U11)會不會因為價格而作決定呢?

還是說您注重Dennys插卡式USB/MP3隨身喇叭(U11)的功能,

畢竟Dennys插卡式USB/MP3隨身喇叭(U11)好不好用的重點不在硬體規格而是整體的操作上,

不過茫茫網海當中如何挑選適合自己的Dennys插卡式USB/MP3隨身喇叭(U11)呢?

為了讓大家更了解什麼是Dennys插卡式USB/MP3隨身喇叭(U11),我把相關規格圖文資料PO在下面,讓您自己比較參考

商品網址如下:Dennys插卡式USB/MP3隨身喇叭(U11)




商品網址: https://tw.partner.buy.yahoo.com:443/gd/buy?mcode=MV9JdkFPeUl3WHc0S0ZBT3JMNW1lRXBXL0xkRjUwdDBLVnpiME5VaVNBaG1VPQ==&url=https://tw.buy.yahoo.com/gdsale/gdsale.asp?gdid=3866174

商品訊息功能:


  • 超大LED螢幕


  • 高音質強磁場喇叭


  • 內建USB/SD插卡設計


  • FM電台(附可伸縮天線)


  • 可接手機、mp3、筆電、CD等




商品訊息描述:



Dennys 插卡式USB/MP3隨身喇叭(U11)

超大液晶螢幕及明顯的LED數位顯示,操作更清楚!高質感鋁合金雕刻機身,突顯您不凡的時尚品味!!!

內置高音質釹鐵硼強磁場喇叭,高音細膩傳神、低音強勁有力,讓您隨處擺放都能享受高品質的音樂!

具USB及MICRO SD插卡直接播放功能,可直接用隨身碟或記憶卡播放mp3,還可切換6種EQ效果,並具前後選曲及暫停鍵,讓您使用更方便!!!

還有內建FM功能,隨時可收聽FM廣播電台,享有最即時的新聞資訊!
更可使用LINE-IN孔接手機、電腦、筆電、mp3、CD等,滿足您使用上的各種需求!!!


色彩炫亮!金屬質感!


商品細部圖


商品說明

Dennys 插卡式USB/MP3隨身喇叭(U11)
◆液晶LED超大顯示屏,操作更方便清楚
◆高質感鋁合金雕刻機身設計,突顯時尚品味
◆內置高音質釹鐵硼強磁場喇叭,高音更細膩傳神、低音更強而有力
◆USB / MICRO SD卡設計(MP3格式),插卡直接播放
◆MP3播放可切換6種EQ效果
◆內建FM Radio功能,附可伸縮式天線!
◆具前後選曲及暫停鍵,方便控制播放
◆LINE-IN連接:可連接MP3,手機,CD,PC,Notebook等音源設備
◆內建可拆式鋰電池,外出攜帶或更換電池更方便!
◆供電方式: DC(5V/ 500-1000mA)充電,可拆式鋰電池
◆頻率範圍:150Hz-20KHz
◆訊噪比:≧80Db
◆輸出功率:高音質釹鐵硼強磁場喇叭3W*2
◆阻抗:4Ω
◆配件:USB充電線、LINE-IN線、說明保證書、鋰電池
◆尺寸:寬8x高5.6x厚5(cm)
◆顏色:炫黑、亮銀、桃粉、寶藍、芥黃
◆重量:140公克
◆檢驗字號:R51222-ETC


注意事項

◆本商品充電時請勿一邊充電,一邊使用,以免電池無法蓄電
◆本商品為原廠公司貨,通過國家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(識別號碼:R51222-ETC)
◆商品顏色會因網頁圖片略有差異,請以實際商品為準
◆請勿重摔商品,以免造成產品內部晶片損傷
◆使用前請確實遵從產品說明書內之操作指示及注意事項
◆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,※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所以退回的商品(含贈品)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(保持商品(不得有刮傷污損)、附件、贈品、內外包裝、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),如有毀損須支付損害費用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


商品訊息簡述:



◆供電方式: DC(5V/ 500-1000mA)充電,可拆式鋰電池
◆頻率範圍:150Hz-20KHz
◆訊噪比:≧80Db
◆輸出功率:高音質釹鐵硼強磁場喇叭3W*2
◆阻抗:4Ω
◆配件:USB充電線、LINE-IN線、說明保證書、鋰電池
◆尺寸:寬8x高5.6x厚5(cm)
◆顏色:炫黑、亮銀、桃粉、寶藍、芥黃
◆檢驗字號:R51222-ET




Dennys插卡式USB/MP3隨身喇叭(U11)

商品網址: https://tw.partner.buy.yahoo.com:443/gd/buy?mcode=MV9JdkFPeUl3WHc0S0ZBT3JMNW1lRXBXL0xkRjUwdDBLVnpiME5VaVNBaG1VPQ==&url=https://tw.buy.yahoo.com/gdsale/gdsale.asp?gdid=3866174

政府嚴懲酒駕,修法降低法辦酒測值及加重刑責,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卻發現,台北地院法官羅立德經手的37件初犯酒駕案,無視情節輕重,一律判決最低刑度2月,明顯輕縱酒駕犯。該名檢察官強調,法律不是1加1等於2的算術題,法官判決不能不考慮社會對嚴懲酒駕的期待。該名檢察官並引用孔子的名言「小懲而大誡」,指出過去曾有民眾7度酒駕遭逮,卻在第8次酒駕時自撞身亡,若法官在民眾初犯時便給予嚴懲,是否就能避免悲劇發生?而當初的輕判對於已逝去的生命到底算仁慈?還是嚴厲?值得社會各界思考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台北地院反駁對於檢察官的質疑,台北地院指出,法官學院47期結業的羅立德,於北院任刑事審判工作逾4年,羅對酒駕初犯的科刑,都是依情節決定是否給予緩刑,並給予不同條件,命支付國庫6到9萬元不等的金錢,沒有不問情節一律宣告2月及輕縱的情形,對檢察官上訴,表示尊重。游姓男子今年3月間酒後騎車,被員警攔檢測出酒測值達0.32,承辦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,台北地院4月間判處游最低刑度2月徒刑並宣告緩刑,命游向國庫繳交3萬元。承辦檢察官認為法官判決過輕,調閱承審法官去年7月至今年4月底經手的64件酒駕案,發現其中37名被告為初犯,酒測值自0.26到1.04不等,但法官未考量被告有無駕照、有無肇事等,一律判決法定最低刑2月,其中35人更獲緩刑宣告,條件是向國庫支付3萬元到8萬5000元不等。檢察官:不合法理檢察官認為,法官無視涉案情節都判最低刑不合法理,已在5月就游姓男子的公共危險案提出上訴,上訴理由更直陳法官「刻意」以判處最低刑度、宣告緩刑,及命被告向國庫支付相較於易科罰金更少金錢的方式,輕縱是類犯罪,認為法官漠視刑法逐年提高酒駕處罰刑度的精神。此外,根據羅立德近期判決的10件酒駕案資料顯示,10名被告中有8人被判2月,其餘2人判3月,但這2人都有酒駕紀錄,酒測值也超過0.55;而10起判決中有酒駕紀錄的4名被告都未獲緩刑,其餘酒駕初犯則多獲緩刑宣告,酒測值越高者,繳交國庫金額也越高。不過,仍有網友認為就是有這種法官,所以酒駕者才不會怕。★中時電子報關心您:喝酒過量,有礙健康!13CDA8E799F7EF4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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